供气中心

26/0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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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集人
发起03/03/2014
接受提交吗?没有
提交关闭18/03/2014

AEMO正根据《气体供应枢纽交换协议》第3.4条的加速程序,就《气体供应枢纽交换协议》的拟议修订进行咨询。本文件载有根据《气体供应枢纽交换协议》第3.2(b)条提出的拟议修订所需公布的事项。

这些修订将于2014年3月3日起公开征询公众意见,提交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18日(星期二),具体如下:

天然气供应中心拟议交换协议修正案
2014年3月3日|文件大小:216kb (.pdf)

自公开谘询后,行政管理处于2014年3月4日与气体供应中心谘询小组成员举行会议,概述建议的更改,并征求初步意见。

在该次会议上,澳大利亚太平洋营销有限公司(APLNG)的一名代表概述了对环境评估进行额外细微修改的建议,该建议已在会议前不久提交给环境管理办公室的一份请求中,以回应咨询通知。这些建议的变更将在本文档中解释。

AEMO认为,拟议的更改是轻微的或行政性质的,没有争议,并且在本次咨询中与类似性质的更改一起处理是合适的。会议上没有人表示反对意见。

在考虑了有关人士的反馈意见后,AEMO建议对上述文件以及3月3日通知中列出的内容进行修改,生效日期为2014年3月20日。

如谘询公告所述,现诚邀市民就任何修订建议提出书面意见2014年3月18日星期二下午5点(东部夏令时)

谘询意见书可直接送交行政管理处,网址为Hub_Reference@www.thegroupof7.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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