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备容量拍卖
如果在双边贸易申报阶段分配的产能额度不足以满足储备产能要求,则进行储备产能拍卖。
最大保留容量价格设定拍卖中提供的容量的最大出价。清算价格成为通过AEMO交易的所有容量信用额度的储备容量价格。如果没有进行拍卖,则储备容量价格为最大储备容量价格,并根据任何过剩容量进行调整。
通过储备容量拍卖获得容量信用的设施可能采取特殊价格安排。
迄今为止,中国从未举行过储备产能拍卖。如日后有拍卖需要,本页会更新有关资料。
储备容量拍卖取消通知
2010年之后发布的取消通知可以在这里.
过往拍卖取消通知(2010年以前)
2010年备用容量拍卖取消通知[17 kb]
2009年储备容量拍卖取消通知[17 kb]
2008年储备容量拍卖取消通知[45 kb]
2007年备用容量拍卖取消通知[14 kb]
2006年备用容量拍卖取消通知[53 kb]
2005年备用容量拍卖取消通知[11 kb]
特别价格安排
特殊价格安排允许市场参与者获得与备用容量价格不同的容量信用价格。特惠价格安排有两种:
- 短期特别价格安排-当一项要约在拍卖中以高于清盘价格清盘时,可获给予为期一年的特别价格安排。当一个小型的、相对昂贵的设施比大型的、低成本的设施提供更便宜的容量解决方案时,可能会发生这种情况。这项安排只适用于现有的10年特别价格安排所不涵盖的设施。
第10.5.1(f)(vi)条市场规则, AEMO必须公布储备容量的数量、期限以及与特别储备容量价格安排有关的特别储备容量价格。这一信息必须在储备能力拍卖后的次年1月7日前公布。
目前没有特别的价格安排。